某综合演示系统升级改造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综合演示系统升级改造
二、项目编号:2023-JY12-W1100(0730-236032JP0279/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技术要求 | 交付地点 | 交付时间 | 备注 |
1 | LED屏幕及配套施工 | 1)LED弧形屏幕 1.1)长度≥10m; 1.2)高度≥2.5m,≤3m; ★1.3)屏幕点间距≤P1.89mm; ★1.4)亮度≥450nits; 1.5)接口采用高清HDMI2.0; 1.6)网口采用千兆网口; 1.7)支持配套设施的建设安装。 | 北京市海淀区 | 合同签订后5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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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升降投影幕布 | 1)升降投影幕布 1.1)宽度≥3m; 1.2)高度≥2.5m,≤3m; ★1.3)升降时间≤1min; 1.4)投影画质和屏幕基本一致; 1.5)支持配套设施的建设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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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影仪 | 1)投影仪 ★1.1)照度≥8000流明; 1.2)支持配套设施的建设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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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南侧LED屏幕及配套施工 | 1)LED南侧屏幕 1.1)高度≥2m; 1.2)宽度≥3.6m; 1.3)分辨率≥1080p; 1.4)显示比例16:9; ★1.5)亮度≥300nits; 1.6)对比度≥1200:1; 1.7)接口采用HDMI输入输出; 1.8)支持配套设施的建设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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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音柱 | 1)扩音设备 1.1)功率放大器不小于扬声器功率1.5倍; 1.2)支持配套设施的建设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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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音频矩阵及功放 | 1)音频矩阵及功放 1.1)数字音频矩阵≥8通道输入输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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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顶部灯光 | 1)顶部灯光 1.1)亮度可调; 1.2)可根据屏幕变化实现自动的开灭及亮暗; 1.3)总照度和其余板块照度基本相当;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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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空调改造 | 1)空调改造 1.1)壁挂式空调; 1.2)马力≥1.5匹; 1.3)支持变频冷暖和一级能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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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环境处理 | 1.1)风格简洁、明快、干练、大方、统一; 1.2)突出我单位特色; 1.3)色彩环境与整体空间协调; 1.4)遮挡物宽度≥2m,且不影响正常出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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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综合布线 | 1.1)建设1套综合布线系统,配合硬件设备和其他展示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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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视频 | ★1)展示脚本 1.1)展示时长4-5分钟; 1.2)含主体架构设计; 1.3)能展示我单位能力建设的决定性作用。 ★2)视频参数 2.1)视频分辨率≥2K; 2.2)视频在空间各角度不出现模糊; 2.3)制作手段为三维动画+视频剪辑+配乐+相关包装; 2.4)配音音频采样频率不低于44100Hz,采样精度不低于8bit,编码位速率不低于128kb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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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控制集成 | 1)控制集成 1.1)支持集成在原中控系统且设计风格相同; ★1.2)控制反应时间≤2s; 1.3)支持多展项的自启动和全流程自动切换; 1.4)支持多展项的分项控制; 1.5)支持自主增减展项; 1.6)支持多媒体组的分别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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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宣传品设计 | 1.1)类型≥3种; 1.2)每种设计实物制作≥200个; 1.3)支持提供宣传品摆放设计及相关设施购置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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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240万元。
3.最高限价:240万元,超出报价视为投标无效。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在新版《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注册成功。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供应商须通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质认证(军队单位除外)。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2日,工作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填写附件1至3,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附网站截图。
7.通过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的截图;
8.供应商须通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质认证(军队单位除外)。提供承诺书,承诺书中注明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期,保密资质证书禁止通过互联网传输。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售。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yinweizheng@139.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月25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1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具体地点电话咨询)。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具体地点电话咨询)。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1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踏勘地点:北京市(具体电话咨询)。
(三)联系人:王经理、殷经理。
(四)联系电话:15071060770、15071050770。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踏勘注意事项:1.要求: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统一组织所有潜在投标人同时进行现场勘察。请投标人至少提前2日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提交参加踏勘人员信息;2.勘察携带资料:现场勘查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并准备“单位授权证明及最近3个月社保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按时参加,如资料不齐,则不予办理。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经理、殷经理
移动电话:15071050770、1507106077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22层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先生
办公电话:027-59865317
附件:1.采购文件发出登记表
2.诚信参加军队采购活动承诺书
3.保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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