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2402-440115-04-01-675636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南沙区大涌村(上下街)城中村改造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沙区大涌村(上下街)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及置换物业建设(二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 ||
| 标段(包)名称 | 南沙区大涌村(上下街)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及置换物业建设(二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大涌村(上下街) |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拟建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为南沙区大涌村(上下街)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位于大涌村(上下街),本期用地面积约9381.58m2,暂定计容面积约47189.35m2,暂定总建筑面积约65000m2,建筑最高不超33层,高度约100米。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地下室、公建配套等,具体业态待确定。 | ||
| 招标内容 | 监理范围:2.2.2.1监理范围包含本次全部地块,监理内容包含按招标文件、图纸、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过程发出的文件承担合同范围内本项目的基坑支护、场地平整、桩基础(含检测配套工程)、土石方、主体结构、砌筑、抹灰、防水、车位划线(含交通标识)、粗装修、幕墙、防火门、装配式工程、门窗及装饰构件工程、栏杆、钢结构、给排水、电气照明、发电机及环保、电梯、供水设备、消防、通风空调、人防、防雷、电信(固定电话及宽带)、有线电视、泛光、燃气、白蚁防治、永久供水、市政配套、精装修(公区、室内)、展厅(含异地样板房)、智能化、信息化、信号覆盖、园林景观(含展示区园林)、道路及室外管网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永久供电市政至专业低压柜部分、临水临电等(含交付后整改协调);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其他单项、分部、分项和零星工程,及其它完成本工程竣工所需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工作。2.2.2.2 工程施工监理:包括按《建设施工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工程的:土地整理(市政管线迁移、场地平整)阶段、建设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工程结算)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管理、合同管理、信息收集管理、档案整理移交、组织协调等全过程监理工作。监理人还需要对本工程有关的检测、监测进行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对各类方案按相关规范进行审批,报委托人确认,并严格监督相关单位执行。2.2.2.3 工程项目管理:负责对整个工程内各专项工程的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协调。协调各进驻单位(包括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工程同步建设,对各进驻单位工程进度统一调控,以使各进驻单位施工期间能够做到井然有序,避免相互干扰、制约。2.2.2.4 监理人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2.2.2.5 监理范围与委托人签订的本项目的所有建设管理施工合同所包含的工程范围相同,包括特殊监理的专业工程(如燃气工程,按政府职能部门要求,须具备燃气专业资质要求的监理人监管),也属于监理人现场监理范围。2.2.2.6 委托人保留按照规划和主管部门要求及相关规定调整建设内容和规模的权利,监理人应无条件接受。 | ||
| 工期(交货期) | 自委托人下发书面进场指令起(2026年3月),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且移交委托人为止。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38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 3.1.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应的监理资质要求。注:(1)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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