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西民华跨境电商科技产业园 2号楼实验室场所装修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GXYZ-G2-2023-00276
建设地点:南宁市良庆区金良路 30号广西民华跨境电商科技产业园2号楼一层101号,二层201、202号。
建设规模:该项目原为广西民华跨境电商科技产业园 -(1#、2#楼),地点位于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岗平路、金良路、海晖路交叉处。本建筑地上5层,均为电商标准厂房,建筑高度为23.70m,总建筑面积为10833.95平方米。本建筑为多层丙类厂房,耐火等级为二级。现改造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实验室,改造区域位于该建筑第1、2层局部场所,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 约 400万元
要求工期: 18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广西民华跨境电商科技产业园 2号楼实验室场所装修工程项目 ,主要包括浇筑夹层承重结构混凝土楼板工程、拆除工程、装饰 装修 工程、 安装拆除工程、 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气体管路工程、 实验室 台柜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等,具体 详见招标图纸及招标 工程量清单 。
勘察单位: 无
设计单位: 广西中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含)以上 资质 , 同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其中,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接受不超过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且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及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含)以上 资质,牵头人须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 ;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及投标事宜,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 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2023年 11 月 20 日至 2023年 11 月 27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2:00,下午15:00-18:00)。
4.2方式:潜在投标人 可 通过 现场报名;或者 电子邮件 形式报名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时须 提供 证明材料、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nnyzcg@126.com,招标代理机构核查完毕合格后将公开招标文件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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