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S34150120230739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轻工中学改造项目电缆线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博阳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国际光彩大市场(财富广场10楼)
成交金额:壹佰零肆万元整 (¥104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六安市轻工中学改造项目电缆线采购项目 施工范围:六安市轻工中学空调用电增加改造本次预算包含以下系统:主电缆从原配电房敷设到五栋单体B、C、D、E五个区增加5台配电柜,每层再设5台配电箱控制每个空调插座,每层安装水平200*100桥架,每个教室安装3个空调插座,本次预算编制时也考虑了开槽工作及开孔工作,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杨聚周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212107816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福全、洪波、刘颂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以成交价为基数按时结算。代理服务收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造价咨询费按皖价服[2007]86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收费金额176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健康苑小区11栋2单元705室,联系电话:0564-330733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4楼,电话:0564-5150911,联系人:王工)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交易督查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轻工中学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解放北路
联系方式:0564-32179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健康苑
联系方式:0564-3337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0564-330733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二轮报价单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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