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01 17:32信息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GSSWGC2024-ZTB02
交易编号:A01-12620000224333349J-20240801-05071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以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税务局机关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甘税函〔2023〕12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税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15号。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维护系统工程。包括外窗更换。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包括门窗工程、天棚、吊顶的维修更换,轻质隔墙及墙体工程,墙面粉刷、地面的更换及清洗。3.给排水系统工程。包括设备管道拆除安装、卫生洁具等拆除安装。4.供暖系统与给排水系统维修工程。包括管道拆除安装,散热设备拆除更换等。5.电力与消防工程。包括动力配电系统维修、照明及插座更换,消火栓分系统维护等。6.建筑智能化系统。包括综合布线分系统、有线电视分系统、视频安装及门禁分系统。7.其他。新购电梯系统、地下出库出入口维修改造、室外管道改造、室外空调线路管道改造等,建筑面积5344㎡。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14日。
2.4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582.00万元
2.5 招标范围: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税务局综合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3.3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3.4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配备齐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造价人员1人)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合格的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5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6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7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 |
获取日期: | 2024年08月01日至 2024年08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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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 | 2024年08月01日18:00时至2024年08月06日18:00时 (北京时间,下同) |
获取方式: | 1.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申请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 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 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 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 时间为 n × 24 小时,n≧5)。备注:获取文件结束后,所有参与本项 目的施工单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 本信息,投标申请人须自行打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将此信息表编制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并于 2024 年08月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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