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04月04日至2024年04月25日
投资项目代码:2401-441900-04-01-671628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7814001001
招标编号:HCAHCZ12400257
投资项目名称:石鼓河两岸建筑风貌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石鼓河两岸建筑风貌提升工程
工程(标段)名称:石鼓河两岸建筑风貌提升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南城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全部镇(街道/园区)财政投资
投资金额:8700505.59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共改造79栋农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檐口女儿墙改半坡、屋面楼梯房顶改全坡、采用真石漆改造外立面、广告位改造、空调位改造、增设窗套、檐口灯光亮化等。改造立面面积21456平方米。(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招标内容:石鼓河两岸建筑风貌提升工程,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拆除工程;2、土石方工程;3、门窗工程;4、装饰工程;5、墙面工程;6、砌砖工程;7、屋面钢结构工程;8、屋面女儿墙工程;9、空调机位装修工程;9、广告牌装饰工程;10、电气工程;11、人字坡屋面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7570030.78元
保证金金额:15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2.4项的要求;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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