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某单位公寓房标准化装修工程(项目编号:2025-JWGXHZ-G1007)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州市某单位公寓房标准化装修工程已按上级单位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XXXXXXXXX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 本工程为房屋装修改造工程,包括公寓楼的室内房间地面、墙面、天花装修改造,厨卫洁具、橱柜、热水器空调等换新(涉及内容及户型以图纸为准)。
2.2建设地点: 广西贺州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标准化装修公寓住房2栋共23套、建筑面积1343.65平方米。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 123.31266 (万元)
2.4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按照统一的标准化装修项目及选材清单组织实施,主要包括公寓楼的室内房间地面、墙面、天花装修改造,厨卫洁具、橱柜、热水器空调等换新。
2.6其他: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有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3.3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4.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3.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投标截止日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3.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报名期为 2025年10月13日8时 00分00秒至2025年10月17日18时00分00秒,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如非原件要求,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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