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320100-NJGJ-C2025-0023
项目名称:电工实训室建设、电子技术应用工学一体化工作站建设、节能环保储能材料制备实训室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000000万元(采购包1:42.000000万元;采购包2:30.000000万元;采购包3:2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4万元(投标人所报价格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采购包1:电工实训室:最高限价42万元; 采购包2:电子技术应用工学一体化工作站:最高限价30万元; 采购包3:节能环保储能材料制备实训室:最高限价22万元。 注:供应商需同时对本项目的所有采购包进行投标,多个采购包的成交供应商为同一家。供应商分3个采购包分别签订合同,分采购包分别开具发票。
采购需求:
教学实训室是教育教学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实训保证的先决条件。经常年使用,实训室破旧,电气老化,设备落后,为满足教学需求,学院拟对实训楼7间实训室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为1110平方米。分别为:采购包1电工实训室建设项目实训改造(A304、A305、A306),改造面积约460平方米,采购包2电子技术应用工学一体化工作站室内出新装修采购(B403、B404),改造面积约340平方米,采购包3节能环保储能材料制备实训室出新改造(A207、A208),改造面积约310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为基础装修,空调,电气改造,旧物搬运等。要求施工方注意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该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采购包2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该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采购包3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该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项目经理资质: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同时须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须有人员姓名并加盖社保部门章,非补缴)。(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采购包2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项目经理资质: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同时须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须有人员姓名并加盖社保部门章,非补缴)。(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采购包3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项目经理资质: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同时须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须有人员姓名并加盖社保部门章,非补缴)。(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7-22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以下简称苏采云)(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5-07-22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本项目采购人组织集中考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如有疑问或者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地方,及时向采购人咨询和反馈。
(1)请参加踏勘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参集中考察或答疑。每家供应商只允许派1名代表参加。
(2)踏勘签到2025年07月17日上午9:00-9:30,地点:南京技师学院西北门(联系人:赵老师 15951838949)。
(3)参加现场踏勘的人员须在2025年07月16日17:00前填写南京技师学校入校申请(详见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中附件)。入校申请审核通过后,访客将收到入校凭证短信,入校时打开凭证短信展示给门卫,即可入校。
注: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7.2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
(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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