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校史馆空调改造与维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远鸿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马路168号名城花园28#写字楼17层0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HZB(2025)CG025
项目名称:校史馆空调改造与维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4.46724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46724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简要技术或服务要求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1-1 | 校史馆空调改造与维修 | 1 | 144672.43 | 批 | 制冷量≥78KW,制热量≥87KW等,具体详见第四章内容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并通过最终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识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2.提供资格承诺函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附件资格承诺函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提交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2日 至 2025年03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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